近日,为进一步规范用工制度,明确用工主体,理顺用工关系,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积极创新用工方式,在全旗党政机关、群团组织、企事业单位实行劳务派遣制度。该制度的实施,将为广大求职者搭建新的就业平台,在预防和化解用工机制引起的社会矛盾方面起到重要的作用,有效解决用工单位编制紧、人员少、工作量大、用工待遇低的问题,并逐步采取市场化模式运作。目前,西乌旗由专门派遣机构直接接收转移和将要实施人力资源派遣员工449人,其中符合直接接收转移的人力资源派遣员工即非在编人员296人,可实施派遣制度的即在党政群团机关、事业单位使用的储备生、大学生志愿者153人。
西乌旗劳务派遣制度将全旗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现有财政供养的非在编人员、到期的储备大学生,事业单位依靠行政事业性收费自筹资金供养的人员、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,各机关团体、事业单位新补充人员全部列入劳务派遣管理范围。同时,在旗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名下成立西乌旗人力资源服务中心,由中心筹资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劳务派遣公司,用人单位在机构编制限额内,向中心提出用人申请,工作量加大的用人单位,在编制限额外,不超过编制总数的30%以内提出用人申请,经领导小组会议审批同意增人计划后,通过公开招聘、储备库推荐、考试等途径,选聘符合条件的人员,向各单位派遣。用人单位与派遣公司、派遣公司与被派遣人员签订合同。劳务派遣公司为被派遣人员发放工资、入“五险一金”,所需资金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直接拨付。(西乌珠穆沁旗政府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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